為了保證機組連續安全穩定運行,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設備系統缺陷,及時采取措施并處理,7月31日,高安屯熱電及時發布了《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巡回檢查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經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會議及相關會議審議并通過,自2015年8月1日起執行。
規定從定義、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等四個方面進行了細化要求。要求公司管理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內容對所管轄的區域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包括特殊時期如遇有特殊天氣(如大風、大雪、雷雨、閃電、洪水、高溫、寒流等)時,對所轄設備系統及安全措施進行的檢查。
巡檢管理人員要負責管轄區域的定期巡檢,有責任對管轄區域內出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督促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的責任部門提出考核意見。
上一條 :寧東發電公司舉辦科技論文撰寫及發表專題講座
下一條 :金泰集團啟動“十三五”企業發展系列研討